“噗通——”知更鸟落到康纳怀里,也不叫也不闹,抖抖羽毛继续赶路。黄底黑面的离去的披风扫过康纳的鼻尖,留下扑鼻的肉桂香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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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的嗅觉很灵,康纳的也是。每次罗宾偷偷给大狗带食物,从大老远就能闻到。要是他来时两手空空,多半是路遇了某位神速小子。他会一脸抱歉,而狼则毫不介意,仍然给他很多蹭蹭。
康纳会装作继续阅读,好像一点也没有要抬起头,悄悄地,无意识地,暗自搜寻淡淡的肉桂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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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宾在沙发上睡着了,头偏向一边。他的耳机里还响着音乐,有刺耳的金属也有优美的民谣。他好像常常插着耳机。他看上去真娇小。他好像很累,聒噪的鼓点也没能将他惊醒。他这么年轻,应该多休息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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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纳梦到肉桂,吉他和风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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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呃……你是不是在哼……”
“哦唔!呃,嗯……”康纳没想到罗宾会向他搭话,如果他没有该死地在哼那该死的民谣。“我从……呃……街上听来的。”
“你喜欢它吗?”
“还……挺不错的。”
罗宾颔首微笑,一脸“我也很喜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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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纳的cd架上有一张克拉克送的交响曲。他在上面新放上几张借来的民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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迪克和康纳跌作一团,超级小子闻到熟悉的肉桂。“哦。我从没注意过……”他想。康纳的眼前浮现老管家从洗衣机里取出甩干的紧身衣和披风的情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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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嗨,超级小子。事实上这个乐队最近有演出,如果你想去,我这多了一张票……呃,我本来约了野兽小子,可他当天有别的事。” 罗宾腼腆地发出邀请,心跳快了那么几拍。
“好的,当然了。”康纳想也没想就回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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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纳被敌人打飞出去,跌了小罗宾一个满怀。
……薰衣草?
“怎么了,超级小子,”夜翼唤住他,“你有点心不在焉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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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嘿!酥皮,你去哪?”
“呃,演唱会。”
“约会吗?正好,给你这个!”
“什……?”康纳一头雾水地看着手中的花束。脉冲转瞬即逝,什么都来不及问,什么都来不及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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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花?为什么?”
“你信吗?我也不清楚。但也许你回去可以问问巴特?”
“巴特?”罗宾困惑地笑着,“……好吧。反正挺好看的,而且也很好闻。”
对啊,正如你披风的香味,康纳想。
“谢谢你……邀请我,还有,cd。”康纳一边递给他一边说。
“也谢谢你愿意陪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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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纳明白了人们为什么愿意花钱来看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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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宾不知何时摘下了墨镜。
哇……
“提姆。”罗宾伸出一只手,“那是我的名字。”
“提姆……好的。”康纳握住它,郑重又惶恐。“告诉我没关系吗?”
“知道迪克的名字的人就可以知道我的,但没有必要的话还是别说——我是这样被告知的。”他笑着,看上去还算从容。
可他的心轻快地叩着,叩响康纳心内的民谣,不管是肉桂还是薰衣草全都开始绽放。